合力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

发布时间:2024-04-20 16:29:12 来源: sp20240420

原标题:合力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

   高校毕业生就业不仅与促进个人发展、实现自我价值密切相关,更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是国计民生不可或缺的一环。然而,高校毕业生在求职时常面临各种风险,就业权益难以得到充分保障。因此,高校需尽早对学生进行就业安全与风险防范教育,全力保障他们的就业权益,助其顺利走上工作岗位,开启人生新征程。

   首先,就业歧视是就业市场最常见的风险与难题,包括学历歧视、经验歧视、户籍歧视等多种形式。一些用人单位在招聘中暗设歧视性条款和限制性条件,忽视毕业生的个人综合能力与发展潜力,这种不公平做法不仅造成部分毕业生就业困难,也违反了我国的就业促进法、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对此,立法机关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招聘歧视行为增加惩处手段、细化惩罚机制。政府需建立完善的投诉举报制度与渠道,由劳动监管机构与相关权益保障组织对招聘歧视行为给予严厉惩处。此外,各方应加强舆论宣传,提高全社会的公平就业意识,推动用人单位树立更加公平、包容的招聘理念。同时,进一步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为毕业生提供法律咨询,法院可引导适用平等就业权纠纷案由,通过快速立案、简化程序等措施建立绿色诉讼通道,切实维护毕业生合法权益。选取典型案例进行推广宣传,以有效促进毕业生个人权益保护。

   其次,履约风险也是求职季的常见风险之一。一方面,部分毕业生找到理想工作后,可能会面临放弃此前约定的工作机会而产生违约纠纷的风险;另一方面,用人单位聘用毕业生后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职位、薪资待遇、晋升机制、工作环境等义务的情形也时有发生,在此情形下,毕业生就业后可能会因实际情况与预期不符而产生较大心理落差,甚至会影响其职业成长与发展。也有少数用人单位恶意延长试用期、拖延或拒绝签订劳动合同。这些不诚信招聘行为会造成求职者的经济损失和心理困扰,也严重损害用人单位的声誉和形象。对此,监管部门需加强对用人单位招聘行为的监督和处罚力度,提高企业不诚信招聘行为的经济、道德与信誉成本。用人单位自身应加强内部诚信建设,严格管理招聘流程,确保招聘信息真实可靠。同时建立健全培训和晋升机制,保障求职者发展权益。高校应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就业安全和诚信教育,引导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依法依规签订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并如实履约。毕业生也应增强法律意识,认真审核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仔细沟通并确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害。

   需特别注意的是,虚假招聘、“黑职介”“培训贷”等违法违规行为在求职市场仍时有发生。虚假招聘是指用人单位或招聘机构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发布虚假招聘信息、招聘广告或进行虚假承诺,吸引求职者投递简历或参加面试,但实际上并无真实工作机会或宣传的工作条件。“黑职介”则是从事欺骗性职业介绍行为的非法或无合法资质的招聘中介机构,严重侵害用人单位与求职者双方的利益。“培训贷”是指用人单位以帮助求职者获取职业技能培训和工作机会为名,引导其向第三方金融机构贷款支付培训费用的现象,多数情况下,求职者后续无法获得约定质量的技能培训和理想的就业机会,但因担忧个人征信受影响而不得不继续还贷。这类招聘乱象不仅让毕业生陷入经济和就业困境,还扰乱了正常的求职市场秩序。对此,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应开辟投诉举报专线,并联合工商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等在毕业求职季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以上违法违规招聘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高校就业指导部门和各学院应加强对学生的指导,通过体系化课程、普法宣传、案例宣讲等形式提升毕业生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增强他们识别和抵御不法招聘行为的能力。

   针对以上求职风险,建立全面、及时、准确的就业预警机制,是帮助毕业生防范风险的重要一招。求职风险种类繁多且层出不穷,毕业生因资历尚浅、缺乏经验,很难全面预知风险,高校就业指导老师也难以及时发现每位学生面临的风险。因此,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而搭建的就业预警机制可发挥重要作用。该机制通过对高校专业结构、人才类型以及就业率、失业率、劳动力参与率、行业就业状况、地区就业状况等就业市场数据的智能分析,评估就业市场状况,预测就业风险并提出相应化解措施。例如,当某行业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发生变化时,预警机制可提示部分毕业生调整就业方向,并提醒毕业生当下的求职诈骗行为新类型、新花招等。目前,一些高校及相关机构根据自身情况建立了初步的就业预警机制,但在资源协调流畅性、信息反馈及时性、技术运用先进性、应对方案有效性等方面仍存在不足,需进一步优化和改进。在建立健全预警机制过程中,政府应及时发布就业市场的供求信息、薪资水平、行业趋势等关键数据,高校应持续跟踪调查毕业生就业情况和风险,用人单位则应积极公布就业需求和招聘情况等。多方通力合作可有效应对就业市场的变化和风险,保障毕业生合法就业权益,实现人才成长和社会发展的共赢。

   (作者:饶淑慧,系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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