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入社会治理,“和”出万家灯火

发布时间:2024-03-29 15:22:33 来源: sp20240329

  “顾姐,这是自家长的萝卜,给你拔点尝尝。”

  “谢谢啊,我刚摘的青菜,嫩得很,你也拿些回去。”

  ……

  顾兰和张芳是江苏省海安市李堡镇中凌村村民,眼前一团和气的景象让人很难相信,不久前,两人因门前一块40平方米的土地吵得不可开交,甚至引发肢体冲突。

  更让人想不到的是,其后不久,这个困扰双方的烦心事在家门口得以化解。

  一块“多出”的土地

  顾兰和张芳是东西邻居,多年来,两家人关系和睦、互帮互助。两家门前有一条南北向的水渠,因年久弃用,杂草丛生,村里每年都需要花大力气清理。2019年,经村民大会讨论,村里将这个弃用的水渠填平,并以1块钱租用给村民进行耕种。

  “张芳先向村里提出了租用,但是顾兰觉得水渠更靠近自己家这边,理应归她用。”说起这件事,海安市李堡镇中凌村村书记周小波满是无奈,“两个人都想要这块‘多出’的地,你觉得我占便宜了,我觉得你不讲理,虽然村里做了很多工作,但是都不肯让步。”

  自此,这块土地成了横亘在两家人心间解不开的结,争执不断。

  其间,顾兰擅自在这块地上种上了油菜苗。看着绿油油的一片,张芳越想越生气,拿着钉耙就去铲油菜。顾兰远远看到,赶忙跑来阻止。在抢夺钉耙的过程中,顾兰摔倒在地,腿部受伤骨折。

  矛盾再次升级。

  海安市李堡镇派出所所长马晓剑接警后第一时间到场处理。虽然与村干部一道组织顾兰和张芳进行调解,但双方对赔偿金额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且差距较大。

  赔偿金额怎么算?

  眼见着调解陷入僵局,事情却在海安市李堡镇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融和法庭”纠纷排查协调会上迎来转机。

  “上周我们碰上一起因土地使用问题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马晓剑在会上介绍,“双方就赔偿标准问题意见不一,说实话,我们不是专门研究法律的,适用什么法律?这笔账到底怎么算?我们有些搞不定。光靠讲情理吧,不足以让老百姓信服。”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项目,具体还需要看是否构成伤残。”李堡镇“融和法庭”指导法官王蕾结合案情,详细算了一笔账。

  事无大小,群众的“鸡毛蒜皮”小事,不早点化解掉很容易激化成更大的、更难化解的矛盾。有了法官的专业指导,马晓剑觉得“调解起来底气更足了,信心更强了”。

  在家门口解决烦心事

  “这块地靠我家更近,就应该我种!”

  “地是我向村里租的,怎么就该你种了?”

  “因为这件事,我的身心都遭受了巨大的伤害,你看我到今天还拄着拐杖。”

  在调解现场,顾兰与张芳一见面,依然情绪激动,剑拔弩张。

  见此情况,马晓剑、周小波决定分头调解,“得充分了解双方的诉求,从情理法入手,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书记,我没想跟她吵。”张芳说出了心中的委屈,“只是看到我按规定租用的地,她却抢先占用了,一时没控制好情绪。今天我是带着很大诚意来解决问题的。”

  “有什么问题不能好好说,非得直接去拔菜苗呢?”周小波直接点出了事件的导火索。他从“远亲不如近邻”的角度入手,引导张芳将心比心、换位思考,鼓励其主动承认错误。

  “她得按规定给我赔偿,不然这件事没完。”另一边,顾兰愤懑不已。

  事前已明晰双方争议焦点,马晓剑一针见血瞄准症结,根据王蕾在协调会上的指导,他耐心向顾兰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和赔偿标准,在纸上一笔一笔帮她列出赔偿清单,“你放心,我问过王法官了,该赔偿的项目都考虑到位了,金额也都是依据相关规定来的。”

  “张芳已经跟村里达成了约定,你当时为什么还那么不管不顾呢?”马晓剑提出了心中的疑问。顾兰听后一愣,自觉理亏。

  “村里本来是想为大家谋福利的,真没想到会引发你们两家的矛盾。”再次组织双方坐到一起,周小波苦笑道。

  此时,顾兰与张芳都已冷静下来,也认识到各自的问题。“顾兰,这件事是我对不住你,应该赔偿的我绝不推脱。”张芳首先打破沉默,向顾兰表达了歉意。

  顾兰摆摆手道:“我也有不对的地方,是我太固执了,那块地我不种了。”

  反复协商下,双方当事人对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我在调解协议上签字了,万一她不认账,不赔钱怎么办?”顾兰提出了自己的担忧。

  马晓剑第一时间向王蕾求助。通过李堡镇“融和法庭”,王蕾线上对调解协议完成司法确认。不到20分钟,拿到印着鲜红法院印章的调解书,顾兰吃下了 “定心丸”。

  顾兰和张芳握手言和,为纠纷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也为今后邻里间的友好相处书写了新的篇章。

  “我们不能坐在法庭里等案件,要主动走出去,把司法审判指导人民调解的法定职责担起来。”王蕾介绍,“融和法庭”将强化人民调解的专业支撑作为重点工作,以“线上+线下”集中式业务培训、“点对点”指导调解、远程视频指导等方式,实现专业解纷力量的随时接入,推动法官专业知识与调解员熟悉社情民意优势互补的最大化。

  据了解,自今年8月试点运行以来,海安市7个“融和法庭”联合化解纠纷71件,接待来访群众148人次,辖区诉讼案件数量显著下降,诉前案件调撤率较今年一季度上升9.2%,委派案件调解成功率较今年一季度上升8.02%。2023年11月,《融社会治理,和万家灯火——“融和法庭”,解锁基层“智”理新方式》入选第三届江苏智慧法治创新年度案例。

  “诉源治理从来都不是法院一家的事。”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坤介绍,今年以来,针对基层解纷力量分散、机制松散等问题,南通法院以纵深推进“诉源治理减量工程”为抓手,创新打造“融和法庭”。

  “通过嵌入县、镇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内部与人民法院在线服务、江苏微解纷等平台贯通,外部纵向与县、镇、村社网格等政府部门、基层组织联通,横向与调解委员会、行业协会、仲裁、公证、律所等社会组织互动,融合府院联动、多元解纷、庭所共建、法(院)网(格)融合等机制,为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运作提供法治‘链接’,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纠纷化解。”刘坤谈道。

  记者手记

  蹚出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新路子

  新时代人民法院怎样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体系和诉源治理大格局?如何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做实“抓前端、治未病”?如何把诉调对接的“调”进一步向前延伸,有效拓展人民法庭的服务半径?

  这是难题,也是新课题。

  实践充分说明,社会治理需要共建共治共享,矛盾化解需要各方合力、层层把关。本着问题导向,南通法院找准发力点,从过去单一“注重办案”向与“参与治理”并重转变,创新打造“融和法庭”,蹚出一条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新路子。

  立足党的领导,通过将“融和法庭”嵌入县、镇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串联起多种解纷资源与解纷机制,推动互联网技术与基层社会治理、法律知识与公序良俗、纠纷化解与普法宣传、专业培训与实战化指导相结合,实现法治力量与基层组织双向奔赴。

  “‘融和法庭’就像一张网,将法官、调解员、网格员各种解纷力量更好聚集到了一起。”在这里,分工负责、联动融合、良性互动的治理模式正在逐渐清晰。

  好布局还需要细化“施工图”。

  提早介入纠纷前端化解,加强对人民调解的业务指导,开展以案释法、法条解读等专业培训,以及联合调解、远程视频辅助等实战指导;推进委派委托调解工作,与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律师调解等联动对接;采用“值班法官坐堂‘问诊’、‘融和’平台自助‘解忧’”的方式,将司法服务延伸至风险预防、案后回访、解决衍生问题等诉源治理各环节;建立常态化信息交流机制,深入研判社会矛盾纠纷多发易发领域、成因特点和变化趋势;聚焦基层法治热点话题,推出“融和小课堂”专题普法栏目……一条“闭环式”解纷链条正于无声处高效运转,让风波平息于微澜,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不仅让老百姓“知道有”,更要“愿意来”,带着“满意归”。在11月30日召开的南通市“融和法庭”建设现场会上,南通法院描绘了这样的愿景。会上,南通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沈雷指出,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全市总结推广“融和法庭”经验做法,推动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提升基层治理工作质效。

  期待不久的将来,“融和法庭”会成为基层平台解纷链条上的最耀眼明珠,“融”入社会治理,“和”出万家灯火。(朱旻 谢洲 花卉)

(责编:薄晨棣、梁秋坪)